国务院第58次常务会议部署深化区域金融改革试点,增强金融服务改革开放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在8月5日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围绕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牢牢把握五大新发展理念,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区域金融改革试点工作,布局范围涵盖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中部工业化转型地区、西部欠发达地区、民族和边疆地区,内容涉及农村和小微等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以及金融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等工作。总的来看,这些试点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全局共性的问题探索总结了大量有益的经验和做法。
陈雨露表示,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继续深入推动区域金融改革各项工作。
一是坚持区域金融改革试验服务宏观政策大局,按照宏观政策的要求,统筹运用多种工具,深入探索包括降低企业特别是民营、小微、科创企业融资成本的有效途径,以高质量的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和科技金融改革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和国民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二是与时俱进、统筹推进区域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工作。以金融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长三角区域高质量一体化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以区域金融改革支持乡村振兴战略,以金融业高水平对外开放和金融科技的发展与监管等为重点,深入推进先行先试。
三是更加注重压实地方责任,更加注重对试点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凝练,将已经形成的可复制的经验加快向更大范围推广。同时,要更加注重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
四是建立动态调整的区域金融改革工作机制,对于试点期限已经到期并且顺利达到试验目标的试验区要及时地结束试点,对于确有必要继续深入探索的试验区要在第三方科学评估的基础上动态调整试点任务,形成“有进有退”的良性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