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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雨露:做好四方面工作 推动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

    来源:金融时报  2019年5月20日
    陈雨露:做好四方面工作 推动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

      在5月18日召开的2019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年会暨中国绿色金融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发表书面致辞指出,过去一年,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取得了一系列新成绩。绿色金融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产品日益丰富。2018年,我国共发行绿色债券(含资产证券化)超过2800亿元,存量接近6000亿元,位居世界前列。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不断夯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持续推进,为全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不断积累有益经验。积极参与全球绿色金融治理,国际合作成果丰硕。

      在书面致辞中,陈雨露总结了实践中不断深化新时代条件下发展绿色金融的几条规律,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坚持服务实体经济与有效防范风险有机结合。发展绿色金融的根本目的是更好服务经济社会的绿色转型,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要紧紧围绕这一目标,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快产品与服务创新,有针对性地解决绿色投融资中存在的期限错配、信息不对称和产品工具不足等问题。同时,为有效防范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前瞻性地提升政府管理部门绿色金融政策制定和监管能力,引导市场机构切实提升绿色识别和风险管理能力,促进绿色金融持续健康发展。二是坚持发挥政府“有形之手”作用和市场“无形之手”作用的有机结合。政府的主要职责是统一标准、规范准入、加强监管、强化披露,着力打造公平、公正、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创新产品、提升定价效率、优化配置等手段,提升绿色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和商业可持续性。三是坚持强化中央政府顶层设计职能与发挥地方政府主观能动性有机结合。既要通过中央政府“自上而下”大力推动,形成发展绿色金融的强大社会共识和政策执行力;又要注重发挥地方政府“自下而上”的主观能动性,结合地方经济特色和产业结构布局,探索绿色金融支持区域绿色转型的有效途径,为全局性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四是坚持立足国情稳步推进与对标国际最佳实践有机结合。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必须紧紧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统筹考虑现实国情、资源禀赋和发展阶段,构建适合我国实体经济发展需求的绿色金融体系。同时,应对气候变化、治理大气污染等环境问题都是重大的国际议题,需要国际社会的通力合作。要充分利用双边、多边合作平台,引领和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积极推动形成发展绿色金融的全球共识,提升我国制度性话语权和影响力。

      “当前,我国绿色金融已步入纵深发展的新阶段。面向未来,要围绕推动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这一目标,着力做好四方面工作。”陈雨露在书面致辞中表示。

      第一,加强对绿色金融理论研究,为绿色金融发展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积极探索将环境因素纳入经济学和金融学分析框架的有效途径,在绿色金融基本原理、定价机制、影响因素、环境社会效益及其对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的作用机制等方面,争取取得若干前沿性的重大研究成果。

      第二,着力构建标准体系,保障绿色金融规范健康发展。作为绿色金融领域的“通用语言”,绿色金融标准既是规范绿色金融相关业务、确保绿色金融自身实现商业可持续的必要技术基础,也是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的重要保障。要充分发挥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的作用,加快构建国内统一、国际接轨、清晰可执行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着重从制度建设、产品服务、操作流程、风险防控等角度全面系统规范绿色金融发展。

      第三,深化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推动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通过积极探索发行绿色市政债券、开展环境权益抵质押交易、完善绿色债券监管政策工具箱、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环境压力测试等手段,提供更加友好、可预期的政策环境,动员各类资本尤其是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绿色项目建设,提升经济主体发展绿色金融的内在动力。

      第四,强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不断提升我国在绿色金融领域的引领作用。要发挥好我国在绿色金融市场规模巨大、政策体系成熟等方面的先行优势,继续通过G20、NGFS、中英经济财金对话、中法高级别经济财金对话等多边、双边平台,积极宣传推广我国绿色金融政策、标准和最佳实践,讲好“中国故事”,贡献“中国智慧”,不断拓展国际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责任编辑:杨喜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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